家装项目变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3 06:35:56
我家在装修,现在第三笔工程款已经付了.有些项目减少了,如:
1.窗框原来签预算合同时打算作,后来看别人家作的不好看,我家就不做了;
2.原来要作台盆柜,后来发现贵,也不作了.
3.原来要客厅铺地砖,后来不铺了,改铺地板.
这样就减少了很多钱.装修公司以当时签合同书时,上面的一句话--未发生项目变更的情况下,决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的5%--为由,不同意我们减少这么多钱,非得要我们把家具或地板交给他们买.
我想问问哪位同学:
1.装修公司这么作,有道理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协调不成要求仲裁?
2.我们减少的这些项目,不算是项目变更么?

谢谢!!

1.施工中的增减项目,都是项目变更.
2.装修公司是强词夺理,所谓决算就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来计算最后的工程费用.不管增加还是减少,都要按实计算.
3.你们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起诉或仲裁.

错在你钱交出去的太快了,现在处于劣势。增减幅度不超过预算的5%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在合同上面签字了,就是你认同这个附加条款了,你可以找个律师朋友陪你去装饰公司找老板谈谈,一般老板可以作出让步,态度要把握得当,松紧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