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权利扣押学生的私人物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08:08

这个在法律上没有规定的,但法不禁止的话也不意味着可以收缴,只有类似黄色书籍等违法东西法律禁止的之外,其他不会收缴1 这涉及你的动产所有权。除了法定的几种所有权取得外,老师是不能没收或扣押下来的。老师如果不归还就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2 打起官司你肯定会赢,但赢了没好处,和学校闹僵了,还是自己吃亏啊,还是和老师认错,毕竟老师没收东西不是凭空的,你们估计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吧,你们说明了道理,保证以后遵守纪律,老师也是会还的。如果你实在很想要,而老师又不肯还就告他(她)去,哈哈,这是最不愿意使用的手段了。

老师的本职是教学,对于私人物品,怎么说都无权没收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总结起来就是没权利!

没有权利!

因为学生有隐私权!

不可侵犯!

一般没有。你可以去法院告它!注意要有证据。

理论上是没有权利的,但有时候也要看是什么东西,可能老师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但还是用错了方法,学生有自己的隐私权,应该受到重视和保护,老师和家长都不能例外。我们班主任就从来不过问我们的东西,只是会有些适当建议,这点我很赞同,同学们也都能接受。

没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