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的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1:28:23
因为一点事情发生争吵 对方叫了十多个人先动手打我们5个人,我被打后 报了110后拿了菜刀去砍他们但没砍到 后来我被对方用刀砍伤头顶部 造成6厘米长,2厘米深的伤口 对方还持刀冲开我家大门进入我家院子来砍我 只是我躲进房间没被砍到 对方也有人被我们打伤 责任应该怎样划分?急!!拜托专家为我解答!!先谢了!
争吵是中午发生的 对方打我们时是晚上 已经没争吵了 我们正在修车 毫无防备 对方受伤的人比我们伤势严重 110来之前我们的人都在被他们打。 我报了110后他们依然在打我们的人 我就拿刀去砍他们 (因为我知道110来得慢 而他们人很多 我们是支撑不到110来的) 我这种行为算不算正当防卫?

给你一下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对于你的这件事,双方都有受伤,双方也都有责任,如果没有特别严重的后果,想办法协商解决.如果打官司,暂且不论对方会负什么责任,有一点是肯定的,对你没什么好处.所以在公安机关立案介入前,最好能协商解决,即使你可能受些损失,如果在你能接受的范围内,劝你尽快解决.走法律程序是非常麻烦的事.切记.

2.如果能够协商解决了,那么恭喜你,下面的讲的就都是废话了.

走法律程序,对于当事人的行为性质,有很多左右因素.你提到对方伤势比你严重,而没有说他具体的受伤部位.如果对方是脸部或内脏器官受到损害,且严重的话,对你非常不利.

你受伤还有对方受伤时间与具体情况你也没有提,如果对方是在你家院子追砍你时被砍伤,那相对来讲你的责任会轻一些,对对方非常不利.

3.提醒你的是,对方受了伤,且你方也有拿刀,对方也会往正当防卫上靠的.而公安局真的立安侦查的话,会以"寻衅滋事"或"故意伤害"来追究某一方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只能是被控方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的方向.而大多数情况"正当防卫"是不被采纳的,防卫过当基本是最好的结果,但过当当然也要承担责任.

4.最后要说的是,事情已经发生,在对方也受伤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是解决麻烦的最佳途径.

因为事情争吵打架,后果不严重,法律上不会重罚。他们主动找上门来,从法律上讲对他们不利。你报警以后他们继续打你们,这么说你们可能有停手的意愿,从细节上公安会发现的,对你们有利。如果你们真的停手躲避,他们继续追打,你们被迫自卫,可能是防卫过当,对你们有利。其他会考虑根据伤害的后果,凶器等确定你们的法律责任。

你们这些事情如果要在法律上定性的话;应该属于寻衅滋事;如果对方验伤达到一定程度的话拿就属于故意伤害了;而这两个结果在法律上的处罚结果也是不同的。

典型互殴 俩方自己底下解决 不然全部有问题

不能惯着他们。

自我保胡,没事。不过要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