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1:24:27
我1月19号工伤```4月14号辞职`
我5月19号去劳动局鉴定```鉴定为十级工伤``请问``我能得到6个月的补助金以外``我还能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我今天在劳动局问过`他说6个月是保险公司给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是所在企业付的,他是想要我给他钱 所以跟我的重点是问```我4月辞职```5月鉴定出来为十级```能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劳动局的人是讲可以```我不知道可不可信```

可以的,在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你已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支付的。具体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具体的标准要看你在哪个省市,要依据你们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其他规定。
你是否是担心你已经辞了职才做的工伤认定,所以不确定是否可以拿到这些补偿?这是没有关系的,只要进行了工伤认定和鉴定就没问题。如果单位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申诉。

能,因为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O NO 我就懂这个200是拿不到了^.~

给你个建议吧,别那么费事,打个电话给保险公司问下不就明白了吗

这个情况要看你是什么地方的,你看看这个http://www.zhukonghang.com/ShowArticle.shtml?ID=20071221232571049.htm

可以,你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你已于4.14日辞职)。同时你还可以想原用人单位要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需根据你所在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具体规定来确定。你可以找你原单位所在地的劳保局询问,这些基本数额他们那都有。如果原单位拒不支付的话,你可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