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暂住证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3:32:04

国家已经取消暂住证制度,现在不用办暂住证了。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证件所需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