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事故的责任请给点看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3:03:51
2008年5月19日14点半,我哥的车(大客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在一转弯处,一骑摩托车的人占道行驶,撞在了我哥的车上,将我哥的大客车的大灯和挡风玻璃撞坏,摩托车驾驶员在运往医院途中死亡,摩托上带的一个女人受伤。在这起事故中,交警已认定是摩托占道导致的事故,而且车上的那个女的是穿裙子,横(侧)着坐在摩托车上的,请专家们说下这种交通事故中,我哥的应付责任有多大,赔偿的标准怎么样来赔偿?最好是能说说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也在读法律,也想从中学习一下!谢谢了,急切盼望回复!
请问保险公司赔偿按照什么样标准?例如说我是次责,赔偿总费30万,保险公司应该负责多少赔偿?车主应该承担多少赔偿费用?车已经投了全保!

摩托车主责。
你哥次责。
根据新的交通法,你哥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有交强险什么都不用担心啦。
如果摩托车家属找你哥麻烦,就拿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说事儿,有法律为你哥撑腰,不怕的。

如果你哥没有任何违章的地方 就不需要付任何责任 因为摩托车占道行驶在先 而且过十字路口也应该减速的 如果由于摩托车速度过快 那么他们应该负全责!最好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你可以打电话给你投保的保险公司,问问这种情况会赔偿多少。第三者责任险是无责最高赔偿11万。保全险了不知道还有其他赔偿方案没有,你问问保险公司就行了。

新第三者责任险: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