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借条后借的钱无法返还是不是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1:32:17
如果进行民事诉讼,是否可以获胜,借条写了快一年,诉讼时效是从写借条时算起,还是从要钱时算起,就是现在进行民事诉讼,法院支持获胜,但他目前没有还钱的能力,该怎么办?
他写的借条上注明了还款的期限,即今年的6月底之前还清所有欠款,诉讼时效是从写借条时算起还是从他著注明的还款期限算起?如果胜诉,诉讼费应该由谁来付?如果法院强制执行,那么他的银行贷款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从工资存折上扣除,请您在百忙中抽出一点时间,帮一帮我,谢谢!

不构成诈骗罪。是借贷纠纷。
去法院起诉,有借条是可以胜诉的。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
等到2010年再在起诉,就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从他著注明的还款期限算起;
如果胜诉,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来付;
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对同一执行标的,银行主张执行在先,还是要扣的,你只能找他别的财产。

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从他的个人账户里直接扣除的。
如果胜诉,诉讼费应该由谁来付?-- 可以在申请中提出由对方负担,作为请求之一,法院会支持你的。
如果法院强制执行,那么他的银行贷款是不是就意味着不能从工资存折上扣除——同样可以啊。为什么不能?只要有钱就能扣。

1、时效:一般是从主张权利时计算。
2、存折似不好抵押贷款。应当是银行直接从帐户上捐款。抵押的应当是房产本身。
3、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