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电动车相闯应该是谁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39:00
我是开一个面包车夜间正常行驶在马路上的主车道上,从东面往西面行驶,突然出现一辆骑电动自行车的,在我行驶的主路上和我相对而行,他是从西面往东面行驶,当我看到他的时候距离应该是在3-4米之间,我及时的做出比让的措施但是还是把他给挂倒了,等我把车停稳后马上下车去看被闯的那个人时,我发现他是喝酒喝的迷另大醉了已经在马路上睡着了,不醒人事了,我马上报警后交警医院的医护人员把他抬到车上拉到医院抢救,当时交警画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图,交警说他是逆行,(我现在的证据是他在没有开灯.酒后逆行行驶在主车道上)当时我车上还有2个人可以做正,想请教我应该占这次事故的多少责任?我现在车还放在停车厂每天停车费就是50元,我的车什么时候能开走?我有交强险,交警应该多长时间做出责任认定呢?

你这个问题和我班主任老师遇到的麻烦有点相象,他“撞”的是骑电瓶车的老人,老人是逆行,在转弯处撞了我老师的车。因为转弯,当时车速20M左右,但老人还是受伤了。这事说起来都是老人的过失,我老师只不过一个不幸者。交警做出责任认定我老师负全责。
《交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我想你的情况不会负全责的,毕竟你采取了一定的处置措施,再者他违规在先。认定半责吧,毕竟交通法对最弱势的群体的关照。不过还好有保险公司理赔。

不 是 你 的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