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匿名贴诋毁他人名誉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1:41:04
把听来的谣言发贴,诋毁了他人的名誉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帖子内容
(今天下午听到传言,原某某集团老总***慷慨解囊捐(一千元人民币),据说他资产大一亿多``他属下领导原打算了3\4千的,看见老总带头一千元,不得已自己只捐了八百. )
这算侵权吗?
老总妻子分别打电话来和发信息来辱骂发贴人家属,这算侵害了什么?
另外公安网监人员是否可以随意吊取他人IP信息.

应该是按精神损失来说的.
他要求法院的提交上应该很明白

如果名誉受损害的人能够证实是具体的谁诋毁了他的名誉,且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则发贴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损害他人名誉的法律责任,造成特别重大后果的,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于问题的解答》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第120条和第134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警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敬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 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 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井报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之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规定, 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