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9:30:26
我公司起诉一家欠款单位,现法院判决该单位负还款责任,在我们申请执行的时候发现该公司房产没有登记,请问各位大侠能否在其房产没有登记的情况下,申请法院查封其房子的地,地是国有划拨地

对无产权证书的房地产的处理 :
针对此种情况,在执行时,首先要确定被执行的房地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所有。司法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引起注意:
一是对于已进行登记的房地产,按照法定管理部门的登记确定权属,一般来说,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地产,视为被执行人所有。
二是未登记的建筑物,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认权属。
三是对于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登记名义人(案外人)与被执行人均认为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时,可以视为被执行人的财产。
四是登记名义人否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时,申请执行人认为登记为虚假的,应提起撤销该登记的诉讼,经诉讼撤销该登记并转登记为被执行人名下时,方可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执行。
五是被执行人通过继承、判决或执行裁定取得房地产所有权的,虽未经办理过户登记,也可以对该财产采取执行措施。
六是以房地产作价或入股作为公司注册资本,并经工商登记的,该房地产虽未办理过户登记,当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时,该房地产可以视为该公司的财产进行执行。
还须注意的是,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属于瑕疵房地产范畴,对该部分房产如果根据上述权属的确定原则能够查清系被执行人所有,可以直接执行。如果该房产所占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却不能补办的,即该房产系非法建筑,对该部分房产进行处理时,实际上是对房屋建筑材料进行的处理。

1.土地的所有权就两种,其一是属于国家所有,其二是属于集体所有。
2.作为单位不可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享有使用权。
3.单位可以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享有所有权。
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我认为可以对该公司的房产进行申请执行,但你们必须提供该房产属于欠款单位所有才可以。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虽然没有登记,但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产属于欠款单位所有,就可以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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