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我该怎么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8:18:59
还有一个星期就开庭了(我起诉离婚的)请问这段时间我该准备些什么东西?什么可以作为证明我们感情破裂的证据?
之前他不告而别的时候曾给我留过信,可作为证据之一吗?我写的日记、博客之类的可以吗?
我每月要负担孩子生活费跟房贷,曾跟我姐夫借钱(因为我工资不多),请问我怎么写借据法院会支持,我事实是要交房贷的。
我看网上说开庭时要做阐述,怎么说????急急急。谢谢大家。

1、他不告而别时给你的留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你自己写的博客日记属你单方面的证据,从理论上来讲,你无法证实是否真实,所以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你还要准备他离开你跟孩子的时间持续好长的证据,看是否构成遗弃。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存在遗弃行为时,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3、如果是你借的钱,他不知道的话,随便你怎么写借据他都可以否认说不知情。但是你可以提供你的收入证明、这段时间的生活开支证明来证实你的收入与支出相差很大,从而证明有向别人借钱的可能,同时叫你姐夫出庭作证,证实你曾向他借过钱。你要求你姐夫出庭作证,必须在开庭前三天以前书面向法院申请。
4、开庭陈述时,首先是你宣读诉状,然后被告答辩,然后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所谓质证,就是双方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效力进行辩论。
5、辩论。就是双方结合自己提交的证据,以及自己的诉讼请求来发表意见。
6、最后陈述时,作为原告你可以讲,要求法院依法裁决并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7、关于房贷,你可以要求你还贷款房子归你所有。这样对于双方都是公平的

你应在开庭前写一个大概的在庭上要发表的意见,以免开庭时措手不及。

意见主要是围绕你的诉讼请求,对你有利的证据,或者可以驳斥对方的证据来陈述。

整个庭审过程中,尽量发表对自己有利的陈述,不在被对方的细枝末结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