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进行维权行动,110有权利进行干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3:27:56
我老公的公司职工进行维权活动,希望通过活动拿回自己的工资,职工们将集团大楼的出口堵住了近2个小时,110的民警们来对活动进行粗暴干涉。请问:由法律依据民警们有权利这样做吗?这是他们在进行公务,而不是被人买通来横加干预吗?

职工如果进行非法律规定的正常维权行动,110有权利进行干涉。
《信访条例》
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二十条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你老公的公司职工,在集团大楼的出口进行集会,希望通过维权活动拿回工资,是可以理解的,

  维权应该按照合法的途径进行,如果进行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6条和第7条,应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