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进!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2:26:39
其实是一件小事情,都不好意思说出来!只是有一点生气!原因是我们宿舍的没有及时交要补交的书费,结果,团支书就把我们宿舍的名字全都写到群公告里,我们班的群!我们很生气,要求他道歉,可是老师当然偏向他了!我们跟老师说得时候老师只字未提那件事,只是要求我们交钱!我想请问一下,这算不算侵犯我们的名誉权呢?
还有人没有交钱,可是他怕人家所以只写了我们的名字~

没有侵犯名誉权那么严重,顶多算是使用方法不当。所以他应该向你们道歉。

你自己都说了,其实是一件小事情。
”团支书就把你们宿舍的名字全都写到群公告“这样的做法确实满伤人的,换我肯定也不爽啊。又不是不交,可能事情多晚了点交,对吧?不应该这样的。
当然这还不至于侵犯名誉权。书费的话你找个时间交上,这件事情建议也不要闹大,我想团支书他也没胆子故意找你茬,原谅人家吧。
毕竟是自己班里的群,范围还小,如果范围大了,换我也绝不善罢甘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