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公司怕我们中途跳槽,要求我们签三年的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11:12:54
麻烦大家帮忙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找到一份工作,不是很理想,公司怕我们中途跳槽,要求我们签三年的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要是毁约的话,毁约条件都是由公司定的马?还有就是档案问题,档案公司统一放在人才,到时候我毁约公司有权利押着我的档案吗?请大家帮忙看看,马上要签合同了 心理没有底阿

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由此可知,劳动法规赋予劳动者有择业的权力。只要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时间一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交接工作即可走人。所以,你们在三年合同期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规层面上讲,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约束。劳动者想走就走,无须理由。

从礼貌上讲,可以客气地编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能够自圆其说就行。

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由此可知,公司无权扣押你的档案,应当在十五日内办妥转移手续。否则,由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链接: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