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婚姻上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0:10:10
我和我老婆是 今年结婚的。在当时办证的时候,我的户口是处于注销状态(因为以前当兵,退伍后一直没有办理重新落户)。

请问这样的婚姻是有效的吗?

还有请问是不是可以直接,把我和我老婆的夫妻关系结束掉。而不用离婚呢?因为,我和他都觉得目前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
我想申请 婚姻无效。也就是说恢复到初婚的状态可以吗。
如果我想恢复到初婚状态该怎么操作呢?
谢谢

这样的情况不影响你们的结婚效力。以结婚登记证为准,另外还有如果在一方的户籍本上登记了已婚和配偶名字的,也必须通过离婚程序(或认定无效程序)所以你说的直接结束,是不对的。

婚姻登记户口簿只是审查参考,不做必要依据。因此你与你妻子办理了结婚证视为合法夫妻,若要离婚要办理离婚手续才行。

这种问题法律上目前没有什么规定。我也没有遇到过。
但是就我自己的看法,你与你妻子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无论有无户口,你们还是法律上承认的合法夫妻,因为我国婚姻法认定是夫妻的唯一依据就是结婚证而不是其他。所以你想要和你老婆分开,还是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但觉得奇怪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要出具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交复印件存档的,你没有这些材料,是怎么办到的结婚证啊?

你们的婚姻合法有效 当然不能直接结束

婚姻合法有效,与户口无关
婚姻无效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