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妇女罪是不是应该还要重点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17:29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犯罪呢!!是国家法律不严格 还是个人道德素质问题呢

法律,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的人身的刑法,应该是一个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
拐卖儿童妇女罪是有很大危害性,但你觉得就该处死吗?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
拐卖儿童妇女罪定个一律死刑,是不是就没有人会再去犯罪了呢?
显然不可能!你比较下恶性的故意杀人就知道了

严刑峻法,只会使一个国家处于恐怖之中,而不会换取和平,你看看历史上实行重法的国家,有哪一个最后不是被推翻的?有哪一个就不存在犯罪的?

现代法律的精神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保护人权方面,没有一个人有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权的,就算是国家赋予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人提倡废除死刑
而且一个人的犯罪,不仅仅只是当事人本身的问题,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情况、社会保障、法制宣传等等诸方面的影响
如果我国是共产主义社会了,还会有犯罪么?

再者,从人道主义上讲,你也应该给犯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有机会,你去派出所、监狱看看,那些所谓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事实上都很可怜,并非你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可恶……

匆匆而写,希望你看得懂,呵呵~

现代法律的精神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保护人权方面,没有一个人有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权的,就算是国家赋予的权利——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人提倡废除死刑
而且一个人的犯罪,不仅仅只是当事人本身的问题,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经济情况、社会保障、法制宣传等等诸方面的影响
楼上说得很对,法不是以惩治为主,它只不过起一个社会经济规范的一个作用。简短两字其中含义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