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窗户上加装护栏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7:18:00
10年前在天津买的房子,原来窗户对着的是一个体育场,后来城市规划把体育场部分场地建了立交桥,我家刚买房子时候就加的护栏,但现在因为奥运会,窗户所对的地方变为景观道,公安局下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请问我是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吗?

不能因为个奥运会就不让人撞护栏吧[我家的是个花栏,为了按雨莎子,我家阳面没有阳台,少雨直接就少进卧室了。]

我现在在甘肃干城管,帮你查了一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3年5月2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5年10月20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其中: 第十二条 本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外部进行清洗或者粉刷,保持容貌美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在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对建筑物外檐、构筑物、围墙和其他设施进行装修、改建、改变的,或者设置各类标志设施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决定。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内容装修、改建、改变或者设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对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街道综合整修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制定街道综合整修方案和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由使用者负责整修,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于居住的房屋,由房屋产权人负责整修,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整修义务或者整修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

  以上这2条的规定,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的做法可以说是对的。为了奥运会,制定城市容貌标准,作为天津市民是应该遵守的!!

在北京的二环路上也有许多居民楼房都安装了遮雨板和铁护栏,现在也没让拆掉。你是不是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要看是你在安装时是否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如果规定在前,你肯定是违规的。如果你安装时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那么你就不违反规定,可以据理力争,没人敢强拆的。

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
未经许可私自搭设护栏、房屋、房屋结构等属于违章建筑。因此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你限期拆除。而且奥运阶段,以大局为重。建议你拆了吧,等奥运过了,没人查了再搭就是了。

法律规定是没错的,可是住户的利益也是没错的。你可以与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