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我们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5 21:36:07
本人是深圳市新英皇国际会所员工,公司位于东门南路太阳岛大厦,公司2007年开始经营不善,一直欠薪,到2008年2月6日停业,至此时已拖欠员工两个多月的工资。因公司停业时正值大年三十,公司高层集领导向员工许诺:公司目前资金困难,待过年后老板一定全额返还给你们!我们很多人体谅公司困难,在大年三十下午挥泪走出公司,回家过年。以后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我们百般无奈,只能上告深圳市劳动局。但劳动局告知我们,你们超过60天不受理可上诉。后我们去各个部门调查发现:公司送到深圳罗湖区劳动局的是虚假资料,很多人没有上名单,工资是原来的一半还不到,工作时间一个月22天,其实我们是工作26天。更荒唐的是:我们公司属深圳市嘉长源实业公司的一个子公司;嘉长源实业公司注册资金4200万,我们公司无注册资金。而父公司嘉长源实业公司已于2008年5月由市区搬到龙岗区。为此我们感到特别无助,请有知人士告知我们将要怎么办?

如果发生工资拖欠,民工朋友首先不要义气用事,采取极端行动,而应以理性的态度依法维权。

您可以拨打各地公布的劳动部门举报电话及劳动仲裁机构举报电话,以求得帮助。这些电话一般会公布在报纸上,也可以拨打当地114,查询劳动部门总机并请其帮助接转。如果电话打不通,可以采用登门投诉的办法。

万一遇到工作人员打官腔,不理会欠薪投诉,您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部门提请劳动行政复议,投诉当地主管部门的行为。您还可以向当地工会求助,女工还可向妇联求助。

如果发现雇主有比较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您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

以上这些做法都需要相关的人证物证,最好有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为凭据,如果是口头协议,就要找4个以上的证人。

凡欠薪1个月的,向本企业工会报告;欠薪两个月的,向主管部门和县总工会报告;欠薪3个月的,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县总工会报告。凡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得出国,不得评先受奖。对经常拖欠民工工资且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有关部门在工程招投标时要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必要时,劳动保障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办法补偿职工工资。

关键是要团结。能找到负责人就找人负责,找不到人就直接拖东西拿去卖掉换钱,没人负责也没有财务就海扁老板一顿。

找你们的情况看,母公司是有钱的,他们必须对此负责。
否则……最坏的打算,把母公司老板找出来打一顿出出气也好

我上个月就在向西村住,我看那里好像是刚装修好的啊!还在大量招工呢!你们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团结。只有团结起来一起去告他,闹他。这样才能引起《上级》的注意。再结合报纸和媒体把事情弄大,到时候会有人来处理的。《今日一线》《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