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老板不发工资,还辱骂恐吓我! 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3 05:42:31
我在这家工资工作了快三年了.5月8号提出要辞职的,老板同意了.在5.26日的时侯已全部办理好的离职手续,在交接清单,财务对帐单上签了字.后来我就问他我的工资怎么办?
足足有3个月的工资呢.老板一开始很含糊的,叫我后天过来(态度很不好的).我今天早上给他打了个电话,他叫我下午再说.后来下午1点半的时侯我就又打了个电话给他,我说:怎么样了,我的工资是不是可以拿了?然后这个老板就说,你现在打过来干嘛,到时侯会通知你就是了.然后电话就挂了.
后来我就跑到公司里来,在那里等着.等了一会,老板来了,一来就声音很大很响的说:"你什么意思啊,和我吵架是不是啊?你是不是有病啊,脑子进水啊?有毛病的之类的,还有食指指着我的额头骂我,我很生气,极力忍住,我说我是来拿工资的啊,你是叫我今天来的!然后他就声音很响很大的,基本上全公司都能听到,他说,你说什么啊,有什么好说的,到时侯会通知你就是了,你现在在公司里面干什么了,说那么多干什么,我说我在公司里等啊,你不是说可以下午发给我工资吗?他说我在这里影响别人工作,我说怎么会影响啊,我要看到你发了工资我才走的.不然我不知道你到底会不会发给我.
老板的信誉很差的,以前有员工走掉也是这样打发掉的,我就不要上当,后来他说;你给我回去啊,不要在这里多说什么了,(他担心我说了后,一些新进的员工听到了),我说我没有多说什么,我只是来要工资的而已.他说你有什么地方不相信我的,我欠你家里钱了干嘛的?我说你欠我钱了,你欠我工资了.然后他说,要我走,说我影响别人工作,说下午会发的,叫我联系财务(其实跟财务没有关系,财务是最后他签字了才能发的,连工资都还没有算呢,需要工资核算员把我工资算了才行的,但工资核算员是听老板吩咐的,老板没有吩咐他是不能算某个人的工资的,而老板却一直没有通知他.),还说如果没有的话就打他电话(肯定是说说的而已,到时侯我走了,他就一直关机!!老伎俩!)后来我觉得没有希望了,就准备走了.走在门口的时侯听到他还在骂我,说我有病啊,脑子进水了啊,简直是有毛病,绳经病,我气不过就回顶了一句:你才有病呢!
然后这个时侯他就跑了出来,指着我的额头破口大骂:"你刚才说什么!有本事再说一遍!有本事给我再说一遍!你今天这样的话,我就不发给你怎么样了!你有本事去告我啊!去告啊!怎么样了!

听了你的描述,我也为你气愤。这样的老板,我们是应该教训一下的。根据2008年度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与企业有实际的雇佣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违反。也就是说,虽然你没有签合同,但因为雇佣关系成立,还是可以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的。对于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度,2008年因为奥运等的关系,成为一个敏感的话题,为此劳动合同法还作了修订。员工如果没有签订有违约金(需包含详细数额)合同的话,都为普通合同形式。普通合同下,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无论上级批准否都可以在一个月满离职,并且公司不得借故扣员工工资。虽然你不到一个月走人,但公司扣除你3个月的工资是违法的,根据该项内容,你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由114或各种途径查询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负责人电话举报不正当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祝你成功。

根据你的补充我也来负责到底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能需要你提供你离职申请的相关资料,你说的财务签字的资料上如果有日期能说明,或者说有其他证明你的有具体日期的文件(离职手续),都可以成为证据,否则可能劳动仲裁会自己调查。假设你没有证据,那么公司根据规定,需要扣除你不到一个月工资(一个月工资-从申请日8号到你离职日26号的工资),但至少应该付给你两个月以上的工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

你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欠你薪金的话,先找那个公司的老板协商要求他要定时定量发放你的工资,如果到了工资发放期他还是再三推卸话,你就可以到他公司当地管辖的社会劳动服务中心投诉他.劳动服务中心了解你的情况后,就会通知那个老板过去调解的了.经社会劳动服务中心调解后,他还是拒付工资的话,到时有司法部门介入处理的了.司法部门介入处理后,他不但要按期限付清你所有工资,视情况轻重他可能还会受到处罚.祝你早日能拿回属于你自己的东西!

拨打电话114,咨询你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电话,可以直接打电话给他们投诉,然后你再和他们一起到你以前单位去找老板,吓吓他,然后隔三差五就装政府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你老板要求检查你们员工的要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合同之类。然后再联系你们那的社保、医疗保险的管理部门,和他们一起上门去查,一切搞完你再去看他,他不被罚款才怪,你的工资在这个扯皮过程中应该可以找他拿回来。

这时候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