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会计法上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3:45:26
某厂厂长做出了如下决定:(1)免去张某会计科长职务;(2)出纳员王某调厂长总务科工作,其出纳由稽核员陈某兼任;(3)鉴于没有会计科科长的合适人选,将会计科并入本厂计划科,由计划科长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权。该决定已经执行。要求:根据上述情况,指出哪些做法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决定?为什么?

第一条没违法啊?

二三分别违反会计法第37,38的第二款!

三条均违法违规:
1.应由董事会决定
2.稽核不能兼出纳
3.会计机构应独立

没有分啊
不想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