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外地,是否可以向当地分公司驻地的法院起诉总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9:58:21

是否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那要看法律或者合同是关于诉讼管辖地是怎样规定或者约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假设你所要进行的诉讼在“被告所在地”管辖,被告所在地一般指被告营业执照登记住址,那么你如果该分公司与诉讼事由有关,则你可以选择分公司为被告,并追加总公司为共同被告。如果这个分公司跟案件没有任何关系,那恐怕就不可以。

你如果只是想实现在本地诉讼的目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归属的规定,看看有没有其他适用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比如是否可以根据在“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具体要看你诉讼的事由和具体情况)有没有在当地的?法律或者合同中有没有有利的条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些情况下管辖地是可以选择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约定,一般依照合同进行。

直接起诉分公司,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可以起诉分公司和总公司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