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我看看这到底算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15:15
我一个朋友。做生意需要钱。而他的女朋友愿意把自己的房子拿去做担保抵押贷款。而且只是口头上说的,并没有任何书面合同。贷款拿了10万圆,钱贷到后就把钱全给了我朋友做生意了,((没有任何人看到))贷款时限定的半年。本来说好等我朋友做生意挣了钱去还贷款的。到最后生意亏掉了。 在还款到期时我朋友无法偿还借的钱了。现在银行准备拍卖女方的房子了。到最后女方到法院告他。但是我朋友是真的没有能力还这笔贷款了。而且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书面的借款证明。以及证人。请问这事闹到法院或者公安局的话。对我朋友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如果朋友不承认借钱会怎么样?

在网上找不到律师吗?这种问题还是问问律师比较好 那个男的不会这么没良心吧?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有良心也没钱还啊 还是双方自己解决比较好吧 不然多伤感情啊 实在解决不了的话才闹上法院呢 这不是大家想看到的 没有证人和证据 可以问问他 做生意的钱是哪来的 他说不出来不就得了 要是说是管别人借的 那欠条呢?除非他先下手为强 先找好托 还是去找律师吧

可以明确告诉你,在这起案件中口头表示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案件不成立!除非能提供其他证据! 不过视乎在这里考验着你朋友社会道德问题!。。

你朋友跟他女朋友还有感情吗?
可能还有;
打完官司还存在吗?
我建议若除了拍卖房子没其他任何办法的话,还是把房子卖了。
钱可以再赚的嘛!

你讲的都准确吗?我反正觉得你朋友不地道,至少处理的不好,如果你朋友真的没钱,又没动过手脚,女朋友干嘛要打官司?这种官司打一百个也赢不了一个,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你确信了解全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