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案,请专家解决??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13:08
我嫂子昨天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和我哥哥离婚。两人感情不和,一见面就吵。现在离婚以成必然了,可是现在面临的是财产分割的问题。。
那时候因为国家要搞征收,我哥和我嫂子就已经谈了两年了,因此两人就正好抓住这个机遇打了结婚证,在打了结婚证后不久,我们这就征收了。因我们那时是农村户口,有优惠政策,一个家庭和一个小孩就可以按平价建一栋房子。因为我哥和嫂子没有小孩,因此就加上了我外公的一个名字分了一栋房子,但但是由于我嫂子是城市户口,所以要多出钱。最后我哥为了他们弄这栋房子找我家亲戚借了20万左右,由于我们村说要一起办房产证,因此这房子没有正规的房产证,只有当时分房子的协议书。现在这栋房子的协议书上有我哥我嫂子还有我外公三个人的名字。而且从分房子到现在我嫂子都从没关心过这栋房子,甚至连房子在哪也不知道,而且她也没出过一分钱。一直都是我妈在出面找亲戚借钱,也是我妈在管理这房子的。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子。。
我想问专家:我哥和我嫂子的这房子应该算共同财产吗?如果算的话,该怎么分啊?我外公有权利参加分的权利吗??因为这栋房子所欠的钱该怎么办?由谁还??

算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房子是你哥嫂结婚后才取得,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不会以有没有出资为依据而判决。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由你哥嫂平分。
该房产是夫妻财产,你外公无权分。你外公的出资行为纯粹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这栋房子所欠的钱,由你哥嫂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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