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的介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6:23:12
我朋友的公司有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以5%的利率非公开吸纳了存款,余额2000未还,算不算非法吸纳,是否严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筹集资金的目的。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通常所说的“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使其得到收益的一种经济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社会上吸收不特定群体的资金的行为。如果只是向少数个人或者是特定的群体,如仅限本单位的人员吸纳资金等,不能认为是吸收公众存款。本条所说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不是以存款的名义而是通过其他形式吸收公众资金,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的行为,如有些单位,未经批准成立资金互助组织吸收公众资金,或者有些企业以投资、集资入股等名义吸收公众资金,但并不按规定分配利润、分配股息,而仅支付一定利息的行为等。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了金融秩序,才构成犯罪。如果少数人之间为了从事某一经济活动而采取互助性的集资行为,其吸收存款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内部的职工,没有扩展到社会,吸收资金的数额不大,不能认为扰乱金融秩序,也不构成犯罪。

  另外,你朋友的公司即使有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也不可以吸纳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