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不够成诽谤罪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16:13
我一个朋友因伤害罪被公安拘留,在此其间被害人去派出所报案,说我们打电话威胁她,而且还说我们打了她.此事确实无中声有,我们给她打过一次电话,是因为要求和解也没有任何威胁的话.但是对方不同意和解.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告那个被害人诽谤罪吗.该怎么处理呢

不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可以报案,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