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与政府社会责任的区别是?(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4:31:45
如题

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企业主体特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正逐渐回归为真正意义的企业。无论是改造的,还是新生的企业,与政府和市场的界线正逐渐明晰。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资本投资多元化和投资国际化的加速,使得我国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日趋复杂,企业的行为方式及其对社会影响也随之不断变化。探讨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社会责任的关联性问题,对于保护企业法人及投资者权益、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实现社会整体健康持续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必要性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最早由西方发达国家提出,西方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已达到比较重视的程度,并形成了一系列的约束机制。

  20世纪60年代前,人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问题并未引起足够重视,起初人们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也局限于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程度上。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律和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和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这一传统的社会责任观有其合理的内核,但由于现实世界经济完全自由竞争还缺乏很多条件,市场制度虽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处,而且整个社会的各项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间的闭合链条关系更重要,因此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观有待补充和扩展。后来有学者从商业伦理的角度总结企业社会责任,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又缺乏普适性,只能倡导而不能形成制度约束。

  现实中,企业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合约最终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合约,由于人力资本发挥作用的不确定性特征,企业产权的终极控制关系仍然是归属于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因此企业的行为最终受控于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在这样的企业产权特征下,以物质资本所有者为轴心,以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以企业行为影响为判断标准,企业主体的独立性行为对契约关系及交易关系中各个体利益及外界环境均会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对等性影响,因此从企业行为主体的角度和企业产权控制特征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对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对环境的企业责任、企业纳税的责任、企业捐款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