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出资创办的一人有限公司纳税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2:54:24
事业单位独资创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办公楼和厂房都是事业单位所有的,事业单位与公司签订这些固定资产都是无偿使用的协议.
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还要交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请说明理由,最好是列出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都需要缴纳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是这样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因此,你公司现在使用的房产可由你公司缴纳,也可由房产的产权人(即事业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