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盖房子挖出的文物归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4:08:00
自己家在盖房子挖地基的时候挖出了一个青铜兵器—戈,估计最早能够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请问它是属于个人所有吗?如果不是,上交国家的话,国家应该给予多少补偿?
请不要只给予法律条文中的模糊概念界定。另外,自己找买家犯不犯法?

我建议你以祖传的名义卖给国家或者国家各地的博物馆。但是如果你私自卖给贩子的话,一来是违法的,抓到了就毁了自己一辈子,二来这东西卖给贩子基本就会流失海外,自鸦片战争以来,国家流失海外的文物,哎,不说了。卖给博物馆,人家会给你估价,价格会很合理的。

要注意了,楼上说的都对,但是青铜器要比一般的文物控制的更加严格。青铜器禁止交易,交给当地博物馆收藏,至于价钱你忙好商量。

绝对是犯法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一切文物归国家所属!

,上交国家给不了多少补偿,就看你采取什么方式处理是令活隐匿的还是

上报就是归国家所有,最多也就是给些奖励补偿金,自己找个买家的话......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归全国人民所有,找个慈善拍卖会捐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