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司法考试有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52:16
同样是致人重伤或死亡,有的比如说刑讯逼供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就以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论;而同样是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暴力干涉婚姻,却以暴力干涉婚姻的加重情形来论,这是为什么???

这个问题估计得到专门的司法网站上去看,太专业的问题,没有把握的一般不会回答。毕竟法律问题很严肃,不知道不乱说。

如果只是为了司法考试
这个问题没有必要深究
你只要记住就可以了
如果你通过了司法考试,可以回过头来再探讨这个问题

司法考试切记!!!
你是为了拿到司法资格
而不是来检查国家法律的漏洞的~

这个我只能简单说是既然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那行为人的主管目的是为了和被害人结婚,肯定不希望被害人死亡所以只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刑讯逼供则是放任属于间接故意,所以是这样的。我是这么认为的不知对不对。

主要立法技术的问题
给你推荐一个学习的地方:学法网和葵花论坛都 很不错

这个时候不要计较为什么了,记住法条的规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