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对二人批准逮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31:26
甲为车主,带司机乙去某村卖沙子,沙子卸后,甲与沙子买主丙发生矛盾,甲先用棍子打丙,丙即夺过棍子追打甲,甲即让乙开车快跑,甲欲上车,被丙拉住未能上去,甲即跑到车前面欲绕到车另一侧的车门上车,被车的车头撞倒辗压致死。现在公安机关同时提请批捕司机乙和车主丙,对车主以交通肇事罪提请批捕,对丙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捕,请问,是否应对二人批准逮捕,以什么罪名定性为好???
现在最拿不准的是丙的持棍追打行为与甲被乙开的车撞死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先打人,并让乙开车跑,甲也是有责任的,乙在当时也看到了甲被丙持棍追打仍然开车,未尽到注意的义务,也是有责任的,这种情况下,丙的持棍追打行为与甲被乙开的车撞死还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吗?

都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请批捕,不过批捕时的罪名不影响法院的在定罪时的罪名。

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