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被村委会卖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8:25:43
我有一块开荒地,是我父亲开垦出来的,已有20多年了,一直是我们种着,我父亲过世后我2005年又和村委会签了协议(20年),村委会让我继续耕种。但最近被新一任村委会卖掉,也没和我商议,村领导说是村里的,也没分给我补偿金,请问这合理吗?应不应该分给我们补偿金?应分多少?再就是我可不可以把地要回来?谢谢!

要看你们的协议的法律保障性,上面应该有“如一方违约”所应该承担的法律和民事责任。
但是你们村委会的的做法绝对不合理,至少应该赔偿违约金,应分得多少看你和你们村委会的协议而定。
按照法律来说你可以要回来,但是“协议”和“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一样,所以你要不回来也是有可能的

你有协议,那么你就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村委会卖地?这不合法吧.若是有土地部门审批后卖的,那应该给你一定的补偿.和违约金.
如果找村委会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

不合理,可以要求赔偿!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