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失性辞退都包括那些具体的情况,怎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23:17
我在一家零售业公司工做,实习半年后签了一年期的合同,眼看合同快到期了.因为工作中出现问题,当事的3个人里面两个被辞退,他们被辞退的当天,公司通过店长口头通知我休息(等同于停职),理由是:我在事故中的责任和处理还在讨论.过后不到一周的时间总部人事部向店铺通知我办理辞退离职手续.理由是违反劳动纪律,可是所给的理由很勉强甚至可以说逻辑不清.后来我向公司索要处理结果,要其明确我到底违反了公司规定那条那规还有责任认定.公司没有出示任何文字性的东西.口头上只是说公司对于促销违规的处理一向很严格.我因为无法接受所以没有跟公司办理离职,现在仍然停职中.
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以无过失性辞退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具体能赔偿多少

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现在的关键是看单位能不能拿出证据证明你严重违纪或者因严重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如果单位拿不出证据来,则不但单位应该要给你补偿,你还有可能按照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即如果确认单位是违法解除,即没有任何理由解聘你的话(当然是在合同没到期前),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1年1一个月工资(满半年就按1年),未满半年的给半个月工资。
2、如果单位虽然拿不出证据证明你严重违纪,但可以找到合法的解聘理由,就是你所说的无过失性辞退,那么你也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只是1倍)。
无过失性解聘有: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