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及无罪辩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37:23
去年11月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在喝酒过程中(我们是在自己的包房里)另一桌有个认识的人过来答话在答话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后对方过来答话的人先动手然后他的三个朋友也过来一起用酒瓶和凳子动手打我其中一个朋友.我朋友跑出酒吧后对方追出来还打,我朋友往车里拿出一把西瓜刀砍伤了其中一人(一只手手腕砍伤).后110到把我们叫到派出所.我朋友当时在派出所口供是说因喝了酒还有情况比较混乱不知道刀是谁的也许是对方的,伤者手上的伤也许是在争抢的过程中造成也或是对方自己误伤.刀是抢夺后到我朋友手里的.注:(当时有监控录象只录到我朋友拿着刀还有几个人在争抢和110来时的片段,其他过程没录到.且录象并不很清晰.)事后今年6月对方伤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我朋友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医疗费等合计四万多元.请教达人,这样能构成故意伤害吗?是否还有其他的无罪辩护方法?还有赔偿金是否有这么高?

第一、要根据实际情况了判定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你的叙述太简单,不能下结论
第二、要采取无罪辩护,就只能在正当防卫上下功夫
第三、赔偿金要根据伤害程度来确定,可以是四百,可以是四万,也可以是四百万

同意楼上说的,你说的太过简单。如果这把刀是你朋友的,正当防卫有点困难。不过也不是完全行不通。
另外你提到的赔偿问题,要看他伤到什么程度,他的一些医疗、误工等费用加起来说多少那最后是由法院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