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学精英们,请问我这算不算抢劫?急急急!!!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2:50:31
我的目的是为了帮哥们出气才和哥们一块去打张三的,当时在马路上天已黑我是开车的所以最后才下车,他们三个打完我也打了一下之后哥们怕张三报警才让我去把张三的手机掏出来摔掉的,但手机没掏出却掏出了将近3000元钱,他们三个当时也没看见,我就顺手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事后也没和他们三个说,直到半年前公安局打电话通知我们四人去,说是让我们协助调查其他案件,我们四人便去了,我们就这样被抓了,张三也无够上轻伤,也原凉了我们,他们三个被定为寻徇滋事罪而我被定为抢劫罪,各位法学精英们,请问我这算不算抢劫?我就犯了哪些罪?我会判多长时间?
开庭已经过了13天了,问题是在法院开庭时我已承认拿钱之事,现已在监狱关押将近七个月,一审判决还未出来,但听说会判三到四年.注:"文中的"我"是指我的一个好友,好友现还在监狱中"

你这个严格说起来是抢劫,但是如果有好的法律辩护,应当可以算作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

还有你是怎么跑出来的?抢劫不能取保的说。

很难说清楚。。。。有办法就私了。。。。要么你就不承认拿了3000元,半年了谁能证明他当时有3000块钱在身上,不过你们拿了他的手机,则需要你们几个说清楚即可,因为不存在主观上的抢劫意思,就不构成抢劫罪。。。。构不上重伤,就拘留几天,罚些钱什么的。。。。

这样就麻烦了。。对方肯定认为你是趁机抢他的钱,而你又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主观上的抢劫意思,从行为上来看,你确实实施了抢劫行为。
现在只能看法官对你的话的采信度了,如果法官认你说的是真的,则你的行为有可能是不当得利,归还钱物即可。如果法官认为你拿手机时,3000元钱不可能没有看见,看见了还拿走,这样主观上就有趁打人之机,劫取财物,则属于抢劫。

从你诉说中我认为你,你有抢劫的可能,因为你也看到了钱,看到了钱还拿走,而且实施了暴力行为,构成抢劫罪。

定抢劫!
他们是寻衅滋事,但你拿打人之后拿钱,已经转化为抢劫了。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监狱关押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的。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