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为什么那个同事还有律师,打电话到我家,让我还5000元的利息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3:21:58
这个5000元欠条13年了,款已还清,只是没有撤条,5年后这个同事又要5000元的利息,这个道理合法吗?还是因这那个要还钱的人的儿子在法院工作,就要还一倍的利息的给他吗?

诉讼时效届满,完全不用理,那个同事真是。。。。。。。。。

当时还钱的时候谁让你不把欠条拿回,这没办法拉。只能给钱了

这个你以后要吸取教训了,还钱后一定要撤条,如果对方声称欠条丢了则要对方给一个证明。现在来说你得寻找当初还款时的证据了,很麻烦.

不用理他,他超过追讨期限。法律规定超过两年.他去法院起诉的话,也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