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权限和主要职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7:20:08
具体要分交警/森林/消防等警察 不同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有明确规定
(一) 预防、制止、侦察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侦缉逃避侦
查、审判和执行判决的人犯;
(二) 依照法律管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
(三) 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工作,领导群众进行防特、防匪、防盗、防火工
作;
(四) 警卫法庭,押解人犯,警戒监狱、看守所和劳动改造场所;
(五) 依照法律管理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无线电器材、印铸行业、
刻字行业;
(六) 管理户口;
(七) 依照法律管理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居留、旅行等事项;
(八) 管理城市交通秩序、车辆和驾驶人员;
(九) 维护公共场所、群众集会的秩序和安全;
(十) 维护车站、码头、机场、火车上和船舶上的秩序,保护旅客和运输的安
全;
(十一) 保护各国驻华使领馆的安全;
(十二) 警卫重要的机关、厂矿企业等部门的安全;
(十三) 监督公共卫生和市容的整洁;
(十四) 进行消防工作;
(十五) 追查被抢劫、偷盗的财物,查找迷失的儿童和下落不明的人,救护被
害人和突然患病处于孤立无援状态的人;
(十六) 向居民传达自然灾害的预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动员群众采取预防和
消灭灾害的措施;
(十七) 积极参加和协助进行其他有关群众福利的工作;
(十八) 向群众进行提高革命警惕、爱护公共财产、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
和遵重社会公德的宣传工作;
(十九) 其他属于人民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第六条 人民警察的权限如下:
(一) 对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可以依照法律执行逮捕、拘留和搜查;
(二) 在侦察刑事案件的时候,可以依照法律传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
(三) 对公民危害公共秩序和社会治安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以依照法律
取缔或者予以治安行政处罚;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