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案例一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52:09
A县与C.D.E.F县四县相邻,A县某加工厂和B县某食品厂在C县签订了一份真空食品袋加工承揽合同,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加工厂代办托运;履行地点,加工厂在D县的仓库。发生纠纷解决方式:在E县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向C县和F县的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后,加工厂即在其设在F县的分厂加工,并在F县的车站发货,食品厂收货后投入使用,因袋子的质量不合格,给食品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食品厂的老板找律师咨询,提出一个要求 即必须在B县法院起诉

1:本案是通过仲裁解决还是通过诉讼解决
2:E县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3:C县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4:F县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5:D县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6:A县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7:律师是否能满足厂长要求

原告就被告原则,B县有管辖权
合同约定,E县有仲裁权
C县没有管辖权
F县是事发地点,有管辖权
D县没有管辖权
A县有管辖权
律师可以满足厂长的要求

纯属个人想法,不知道对不对~我会来看正确答案,学习学习!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