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02:25:27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扩展资料

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