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分割问题 高分求助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6:23:01
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如上所述,此处不赘。
至于你多出提及的“逼迫”,自然都是不对的。
房产证在谁手里,并不影响房屋权属的归属,说白了,就是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属人才是真正的产权人。房产证在谁手里不用担心。
要解决你的问题,首先你需要告诉我们,房产证上明确的产权人是谁,产权获取的时间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假定为产权人为夫妻二人,或取得时间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为理所当然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是夫妻财产分割,简单说来是一人一半,即姐夫一半,姐姐一半。
然后,姐夫的一半才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前,须将必要费用优先支付。即若死亡赔偿金不够支付楼上声明的费用(抚养费、赡养费、丧葬费等等),还需从该遗产中优先扣除后,剩余部分进行继承(但遗产中只涉及扣除丧葬费等必要费用,抚养赡养费不在扣除之列)。
继承时,按照你的案例,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上述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
另外,建议没有律师建议的前提下,不要在任何文书上签字。因为一旦落笔,很难证明“被迫”,因此签字的文书很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
死亡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 可以不用分
房子属于遗产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配偶 子女 父母 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平分
事后的丧葬等费用不是遗产 应该从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剩余部分在继承
建议协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依据《继承法》,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主要是在共同生活的亲密亲属间分配。但是,死者有未成年子女的,应除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由其子女合法监护人管理;有需要赡养无生活能力父母的(特别是死者无其他兄弟姐妹的),也应除出父母的赡养费,另外,死者的丧葬费用也应从死亡赔偿金支出,余下部分原则上按照《继承法》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死者留有房产的,要确定是否产权人是死者,如果是,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继承法》进行分割,你姐姐、你外甥女、你姐夫的父母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继承
你可以叫你姐姐和你姐夫的父母共同协商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