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7:55:02
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正常行驶的时候突然从一小路口窜出一辆人力三轮车,我刹车不及就把三轮车撞倒了人随着车也摔倒了,我马上下车把人扶了起来看他没有任何外伤,然后问他有没有事,他也不说话,我就给了他点钱后我又问他有没有问题,他还是不说话。这是车上的乘客说没什么事走吧,我又问他有没有问题,他还是没有说什么我就开车走了。后来我返回来的时候对方报警了,这样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呢?

不算,刑事犯罪关键看有没有主观故意,你离开并不是为了逃避责任,这样就不应当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反正当时有人证,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你这个属于小问题,应该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建议你们两个在交通警察调解下协商处理此事

您好,
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救治伤员。在事故发生后,你已经及时的观察伤员情况,这点你做的是正确的。
问题是是否有人能证明你当时是在现场救治(察看)伤员了?
第二:如果他已经接受了的私了的钱的话,那么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就是接受了这种处理方式,除非时候当事人发生了严重的身体状况,否则应该无理由追究你的责任。

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