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除名”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22:22
最近被单位“除名”了,找了一些资料其中除名的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除了,那么这个“除名”还有据可依吗?
并“除名”的根本原因是领导进行内部人员“调整”,以“严重违纪”之名将数名员工同时进行除名处理。
如果这个单位是中石油销售公司也就是加油站系统,进行劳动仲裁的话胜率大吗值得吗。
另请教各位达人,如何在仲裁中达到更好的效果,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就是将影响做大做足,嘿嘿~~。

1、正因为《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除了,所以企业可以制定自己规定,只要不违法。
2、你自己慎重决定吧。

值得,法院不怕这个单位,呵呵。

需要证据。
如果你确定他们证据不足或者无证据,可以去。
如果。。。。。。。
那就是你的不对了
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