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抢劫被判死刑以后还用赔偿被害人家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1:45:39
我的父亲几年前去世了,我的弟弟半年前被拘留了,我母亲2008年5月5日被抢劫杀害了,杀人犯7日抓到了,我今天好像在电视上播了。,我也不知道这事以后怎么处理

如果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会依法判决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要看家属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赔偿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如果被害人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亲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但在执行的时候,只能执行被告人个人的财产。

被害人得提出赔偿请求才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