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偷走公司1万元仪器,他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17:54:58
王某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致使10万机器烧毁,他的行为又构成什么罪?

1、看他所在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之一,则构成贪污罪;除此之外则构成侵占罪。

2、取决于他所从事的工作的性质。如果他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则构成玩忽职守罪;除此之外,则有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某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偷走公司1万元仪器,他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答:侵占财产罪!
王某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致使10万机器烧毁,他的行为又构成什么罪?
答:玩忽守职罪!

办公室主任利用职务之便,偷走公司1万元仪器,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致使10万机器烧毁,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玩忽职守罪,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职务侵占
失火罪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办公室主任:或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视其主体身份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王某:或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