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过了,起诉还有意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7:28:40
时效超过3个月了,我是主张加班费。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关系——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或者侵权行为人享有的财产请求权,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的,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间和产品质量等提出异议的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办理。此外,在人身关系范围内,对各种人身权的法律保护不受时效限制。例如,公民、法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姓名权、荣誉权、知识产权中的署名权等不受时效限制。

不是不会受理,程序的权利你还有,只是丧失了实体上的胜诉权,法院立案后会法官最后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你这个是不是劳动争议啊?是的话也是应先申请仲裁,如果你们单位对时效问题不了解的话,顶多是吓唬一下他们而已,说不定不小心就直接给你了,但单位懂法的几率可能更大,到时你亏的是受理费。也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吧。当然你起诉公司对公司信誉有一定影响(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说不定公司会希望你撤诉而答应调解给钱)。

建议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仲裁
起诉没什么实际意义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时效过时了法院根本就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