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补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6:07:08
我上个月接到一个建筑活同.我一个人做不来,于是我请一个朋友帮忙.并开出了价钱.在开工后的第三天,朋友在工作中不慎从一个一米高的桌上掉下来.将脚后跟摔成骨折,现治疗一个多月,为此我花去了一千元.他的伤情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而他本人也向我提出了赔偿要求,条件是在他完全恢复之前,每月提供500元的生活费.完全恢复后不再提供.请问我将如何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的精神

你和他成为一种劳动关系

当他发生工伤以后

你要出局所有的医药费用

在养病期间 所有的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

如果伤好以后 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的话 根据伤残等级 需要支付一定数量的补偿金

现在你要做的只能是出局所有的医疗费用
并给予每月的工资

只能这样平息事件 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的话 你出的钱会更多!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