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6:40:46
各位朋友,帮忙解决一下。上周公司领导找谈话说现在公司不景气,帮我们介绍到别的公司。事实是变相的裁员。1、领导说不是裁员,那我们是否能要求补贴?2、定立合同起用人单位是不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保险,如果当时进厂他并未缴纳保险,现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员工有权提出追补3、在裁员时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属于裁员吗?4、解除劳动合同要在双方协商以后才能算,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另一方能执行吗?5、妇女在三期时间内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非要解除的能有那些补贴?请大家帮忙,非常感谢!

1、只要公司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提前解除合同不是协商一致解除。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2、订立劳动合同后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如果未办,员工可要求单位补办手续,补缴费用;
3、如果单位为经济性裁员,需要报劳动局并与工会协商。
4、妇女在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