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对这个继承权案例分析一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03:05
甲乙夫妻共有8间房。2004年甲立下遗嘱,将自己的一间房给大儿丙,2004年甲去世,具查,甲共有儿子丙和丁,且均已经成家。
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
尽量说的详细点,好么?谢谢

有遗嘱的按遗嘱
甲将拥有的四间的一间给丙 还剩三件
这三件一件给妻子 一间给丙 一间给定
那四间是妻子乙的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本来有8间房子。现在遗嘱说给大儿子一间。那么就剩7间房子。

然后这7间房子按照法律规定有继承权利的人继承。

如:大儿子+二儿子+其妻子 三人平分其财产。

按照现有条件,房子按照遗嘱处理,其他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遗嘱的部分依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