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我被判给爸爸,妈妈又和a先生结婚,我能继承妈妈和a先生的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8:28:10
我3岁父母离婚,爸爸和w女士结婚,w女士系属再婚,带过来一个女儿,也就是我的姐姐,我3岁到12岁和父亲他们住在一起,上初中后,便去了另一个城市的住在外公外婆家,初中时期的生活费都是由a先生负担,大学后我去了母亲和a先生所在的城市,母亲和a先生生了个妹妹,请问母亲和a先生对我有抚养关系吗?请问我有资格继承父亲,母亲,以及继父,继母,还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财产吗?我想弄清楚这些问题,因为继母比较厉害,她私藏了很多积蓄,是其与我父亲的共同财产,准备留给她自己女儿的,我只是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专业人士可以告诉我我能够合法分配到的财产比例,谢谢。
最主要是想知道妈妈和a先生的财产我能得到多少呢?

离婚后你未成年前 你的亲生父亲母亲对你都有抚养义务
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你不能直接继承 除非你父母先死 你可以代位继承
继父母和继子女直接有实际的抚养关系可以继承 前提是没有遗嘱
你继母不想让你继承的话 完全可以立遗嘱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你对你父母享有继承权,这一点是肯定的。
至于你对继父、继母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看你他们是否形成了抚养抚养关系,而且还需要看,他们年老后,你是否对他们进行赡养。
对于你祖父母,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你就无继承权,如果没有话,你就有继承权。只对你祖父亲享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继承你父亲那部分。

你对你父母享有继承权,这一点是肯定的。
至于你对继父、继母是否享有继承权,需要看你他们是否形成了抚养抚养关系,而且还需要看,他们年老后,你是否对他们进行赡养。
对于你祖父母,你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你就无继承权,如果没有话,你就有继承权。只对你祖父亲享有代位继承权。也就是说继承你父亲那部分。

但作为你父母的亲生子女,你完全有你的继承权!

根据法定继承,你有继承你母亲合法遗产之权利。但如果,你母亲在生前立有遗嘱或指定他人继承,则按遗嘱执行。

你生父母的财产你都有权继承的.
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生父母没有立遗嘱.

你是你妈妈遣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你妈妈死亡的时候,你、A、A女、你妈妈的爸妈均分你妈的遣产,但是注意A的财产不等同于你妈妈的遗产。

最好到更专业的法律机构咨询!但我觉得机会很小,除非妈妈另组的家庭没有继承人!只是她有一定继续抚养你到一定年龄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