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门面都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已去世,没改名,请问:我爸爸再婚,去世后,对方有无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9:52:12
我家三姐妹,女方是个离异女子,有双儿女,都还在读书,家庭条件很困难

如果财产属于你妈妈的名字,如果想让财产全部归为你们姐妹,就去公正处公正一下属于你妈妈的财产,并证明此财产不属于你爸爸就可以了。但是你爸爸也可以分到其中一份。
如果你爸爸无反对意见可以全部过户给你们自己。那么房子的第一继承人你的亲姐妹了。

按照正规程序,你妈妈的子女和丈夫都各有一份有继承权,也就是你爸爸得到4分之1财产。期于4份之3归你三姐妹。

对于将来你爸爸的财产是这样分的。你的三个亲姐妹,你爸爸现在娶的老婆和那边的儿女,各得6分之一。

你们姐妹和父亲各有一半的继承权,不知你父亲再婚是否有八年,有和没有是不一样的.打法律热线咨询律师吧.

对方有你父亲份额的继承权

有的当然你爸爸要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上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