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婚姻法的问题?请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4:48:45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女朋友是家里介绍的然后结婚了,但是他们只拿了结婚证,没有举行婚礼.(因为男的在外面,女的在家里),故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之前男方也送礼去过女方,开销将近一万多吧.但因为男的后来发现那女的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于是想要离婚.可是女的就不肯,说要男方赔偿她十万元,说明一下,男方的房子什么都是结婚前建好的,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去解除这个婚约,男方应该补偿女方哪些方面的费用?
备注:(我朋友就是这个男孩子,他也就是个普通的打工仔,一个月工资也就两三千,他们拿结婚证快两年了,但从来没同居过)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离婚,你朋友可以与其妻进行离婚,因为他们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并且自结婚开始就没有同居达两年,按婚姻法的规定是可以离婚的.

对于女方要求的赔偿,是不合理的.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支持.男方可以不给予赔偿.

对于婚钱的送礼,原则是上男方自愿给予的,是不可以再要回来的.但如果能证明男方经济的确困难,礼钱开销确实有不合理之处,女方应当返还一部分钱甚至全部返还。这个由你朋友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如果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做出离婚判决
对于离婚双方,如果没有子女和共同财产,是不会让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赔偿。
只会对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财产进行分割
具体财产是哪些就看他们取得的财产有哪些是在结婚后取得

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
女方的要求不太合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